昆明商标注册成功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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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成功的必备条件

作者: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7 08:02:01

昆明商标注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以下必备条件:商标注册必备条件: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商标法 第9条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

一、集中注册在同一地址的企业要面临清查因为经过税务工商公安的联合办案,很多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注册在同一地址的企业,公司成立时间短,领票量大的企业。注册集中办公区的企业今年要面对来自工商税务的联合清查,自行做好自查!为什么不给客户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就是因为,保不准有个别公司出纰漏,影响其它正常公司的经营。

二、走逃企业可能出现更多金税三期虽然有各种不如意,但是他的大数据整合能力确实牛!他会很快识别出纳税人的税负情况、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进行整合,绘制纳税人画像!这样可能很快就会发现企业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所以今年虚开发票的很多企业要被查处!

三、靠买卖发票的路子行不通!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工商局的这个要求也充分印证了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严打企业虚开不是闹着玩的!前几天稽查局刚刚通过的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里面专门强调了针对首都等地新办商贸企业走逃严重的状况,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虚开专项整治。加之金税三期上线,靠买卖发票的企业为生的可能要死路一条了!北京这次整治只是一个口子,以下这几个地方相信陆续也会出强硬措施!1.以西藏、安徽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2.是继续在西南地区开展农产品区域整治;3.是以查处黄金票为重点,在广西、贵州等地开展专项整治。

四、注册地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随着我国注册商标数量的不断增加,商标注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商标转让具有难度低、成功率高、周期短等明显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商标获得商标权。但是,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商标可以随意转让给他人?事实上,商标转让过程中仍有许多细节问题。如果我们不注意他们,很可能什么也得不到!那么商标转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期满未续展,或者依法被撤销、宣告无效的,该商标不具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

如果商标根本没有注册,任何人都有权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自商标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对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注册。因此,在商标交易前,必须确定销售者具有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商标一经注册,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由商标注册人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

因此,我们在转让商标时,需要清楚地看到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如果是即将过期的商标,我们会在拿到商标后很快续展,续展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对方的商标虽已被核准注册,但用于交易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否一致?根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不一致的商标,不得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可以构成违法行为变更注册商标或者冒充注册商标的。因此,在办理商标转让时,有必要检查您需要使用的产品或经营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并检查对方商标注册与您的业务之间的协议,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的重要内容。

所谓权重不足,是指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明确持有共同商标,但商家分割共同商标,只转让部分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注册的类似商标和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进行商标交易前,有必要对企业是否拥有与被转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有,必须一并转让。因此,我们在转让相应商标时,必须遵循商标转让程序的相关规定。我给大家一个建议:为了防止对方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违约,我们可以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有效保障转让安全。

当然,我们也需要在转让前对商标进行全面的审查,比如被转让的商标是否被他人争议或者撤销,是否有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需要一起转让,以防止转让瑕疵给后来者带来经济损失企业的经营活动。

随着大家对商标的重视,商标的注册量直线上升,如今,商标的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很多申请人直接倒在了商标取名上。商标数量庞大,想要为商标取一个不近似的名称,真的是很难了,如何才能取个名称尽量不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近似呢?商标取名如何避免出现近似

1、不要使用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些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格外偏爱行业的通用名称,无非是希望消费者一看自己的商标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这种做法无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宣传推广的商标会被撤销注册申请。所以,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一定要远离通用名称。

2、不要使用缺乏显著性的词汇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我们在为文字商标命名时,应该让商标更具特色,而且还能通过使用特殊字体来增加其显著性。

3、商标名称控制在24个字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应把商标名尽量控制在34个字,这样既容易便于受众识记该商标,也避免因为字数过多增加与他人商标近似的风险。

4、提前做近似查询商标注册前,代理机构都会为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做近似查询,其实,在商标命名的时候,也可以提前做一下商标的近似查询,排查是否存在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情况。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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