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注意事项

昆明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昆明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注意事项

昆明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者: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9 08:04:25

在申请昆明商标注册时,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原则会比较多,如果是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商标业务的时候就会比较繁琐,或者是遗漏掉某个步骤。因此如果是没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委托一个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机构来代为办理,相对来说更合适,成功率也会更高。那么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公司我们公司整理了下面几条供大家参考。

1.一件商标一项申请的原则一项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那么这份申请就被会驳回作废。

2.一件商标一类商品的原则申请同一商标只限于一类商品上,即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同一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一件商标,而且还限于一类商品,不能在一份申请中将同一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从这一原则来看,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如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是同属一类的,那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提出申请。例如某制药厂,将同一商标用于药品类的片剂、注射剂、丸、散、膏、丹等几十种商品上,这些商品按商品分类表均属于同一类,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填报一份 申请书,交纳一份申请费和注册费。这种情况对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是十分有利。

3.注册商标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另行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在该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同类商品上要求扩大商品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专用范围以原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为限,扩大了商品范围,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4.注册商标改变文字、图形重新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以原已核定的文字、图形为准,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改变其文字或图形已不属于保护范围,应更新申请注册。

公司成立了,要注册商标了,怎么选择商标代理公司呢? 

商标代理公司的代理水平参差不齐, 有些公司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 也有很多公司对商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不了解,代理时也并不以专业服务为目标, 所以在挑选公司帮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 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首先,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中最为重要的前提, 查询不能全部避开商标注册的风险, 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就会多了很多风险, 就像是在碰运气,而且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长达一年半左右,企业如果知道这些,是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的商标注册的。查询是否专业可以通过商标代理人的分析来判断。

二、诚信。商标代理人再专业, 如果不告知商标查询存在的问题, 那么所有的查询工作都是徒劳的。如果近似查询的结果是无风险, 那肯定没问题, 如果近似查询的结果是有风险的, 那么会给商标申请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再者,商标对于刚成立的企业来说,还是个陌生的事物,不晓得商标怎么注册,怎么使用,使用过程中又会有什么样的问题?因此,选择一个诚信的商标代理公司很重要。

三、敬业程度。有的代理公司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但是往往不提供商标知识给客户,服务流程也不是很到位。在这样基础上提供的专业性和服务往往是有问题的,那么一开始的选择就很举足轻重了,只有专业,诚信,敬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才能祝我们的企业展翅腾飞,使我们的企业商标品牌之路越走越宽,越走越畅。

四、怎么选择商标代理公司呢?首先,最好是在商标局备案,其次,能提供专业的服务,良好的敬业态度,诚信的做事风格,这些都是选择优秀代理公司的水准。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些存在了较长时间的“游戏规则”正面临着不得不改革的命运。为适应互联网引发的新形势,商标法的制度安排也出现了一些调整。  但凡互联网上的商标法律问题,均与互联网的特点密不可分:虚拟性、全球性、非集中管理性。

虚拟性表现为:主体的虚拟,即网上主体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以伪装的身份出现;环境的虚拟,即网上的场景是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并非物理世界的客观存在,其中的天气、产品、山水等无一例外;社会关系的虚拟,无论是网上交友,还是谈判、做生意,在一定程度上能独立于现实世界。

此外,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网络空间。 对于那些专门的电子商务提供者来讲,在网上使用商标是其商标使用的最主要方式;对于那些在离线状态下提供服务和商品的主体而言,网络上的商标使用仅仅构成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部分证据。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商标权人除了将自己的商标用于电子商务外,还可将商标用于广告、超链接、搜索关键词和元标记中。

例如,商标权人可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他网站上做广告。网络用户只要轻轻点击这个商标标记,就会很快进入该商标所属公司的网站或者特定网页。众所周知,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其中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因此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它被当作网站索引使用,以便于网络使用者搜索存有相关资料的网站。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作为元标记,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自己的网站,借以增加网站的访问量。 

另外,在互联网上使用商标,还可成为商标在使用中获得显著性及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在我国,“显著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而一个商标获得显著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商标使用”。

 

版权所有: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