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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作者: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3 08:32:24

注册商标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但对于没有接触过商标注册的人或者公司来说可能会一头雾水,甚至一不小心就踩入误区。知识产权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细数商标注册注意事项,让您快速认准误区不入坑。昆明商标注册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商标注册材料要真实

在商标注册时候个人申请的需要准备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司需要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这是商标局规定的硬性材料,如果没有相关证件可以尽快办理后再申请商标注册,切不可造假,否则在初步形式审查时候就会被直接驳回不予注册。

2、商标名称或图形需符合规定

商标名字或者设计好的商标图案需要符合《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比如不能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军旗、国际组织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作为商标注册,另外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也要注意不能用作商标申请注册。

3、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

当您想要注册商标类别或者近似类别上有同名或近似商标时,即便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在审查时也会进行商标驳回,商标查询可以大大避免商标驳回几率。商标查询可以自己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协助查询。

4、商标注册类别应规划好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申请注册商标,都需要根据自己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去选择商标注册类别和群组,并且建议要结合近几年的发展规划进行有效的保护类别注册,以避免他人抢注商标而产生品牌纠纷。如果商标申请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45个商标类别的全类注册。

5、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要擦亮眼睛

如果要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时,首先需要查看其是否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商标代理中查询);其次要了解公司成立时间、团队实力,成功经验等,因为注册商标顺利的话需要耗时9-13个月,一个有实力的稳定经营的公司提供的服务才更有保障;另外,商标注册申请人要了解商标注册价格和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通常来说,商标注册一标一类价格差别不会很大,但是要了解清楚是否有隐形收费和其提供的服务,不要轻易贪图便宜,不要相信注册商标绝对能通过,有内部关系通过审核等等绝对化承诺。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本条规定是我国关丁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基本规定,根据该规定,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

(3) 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未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知情 (不知道、不应当知道)的人。

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乙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

那么虽然乙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其与甲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商标注册道路上所谓是披荆斩棘,过五关斩六将才能获得最终的胜利,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公示期,在三个月的公示期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是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的。那么注册商标维权中的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都有哪些区别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一些知识。

一、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特点:

1、商标争议必须是在先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他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近似的。

2、商标异议是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在初审公告后提出,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二、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

1、提出的申请人不同:商标争议必须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而商标异议可以是任何人;

2、提出的时间不同:商标争议是在商标核准后提出,也就是拿到注册证的一年内提出;商标异议是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受理的机构不同:商标争议是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而商标异议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

4、作用不同:商标标争议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5、对象不同:商标争议是对商标专用权权利的争执,商标异议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内容发生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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