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专利挖掘类型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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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专利挖掘类型有哪些呢?

作者: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2 08:36:39

所谓专利挖掘是站在专利的视角,对纷繁的技术成果进行剖析、拆分、筛选以及合理推侧,进而得出各技术创新点和专利申请技术方案的过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知识产权行业不断的被宣传和普及知识,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一个总要的项目,关系着国家科研的成就;专利技术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发展重要标志,下面跟随昆明商标注册来常见的专利挖掘类型有哪些呢?

1、侵权检索提炼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检索有没有产品同时包含所有这些特征,有则构成侵权。

2、查新检索:即新颖性检索,提炼技术方案的至少一个技术特征,利用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以及IPC分类号,检索该技术方案是否已被现有技术(现有专利或文献或出版物、公开使用的现有产品)公开,若未公开,该技术方案可用于专利申请,但不确保不构成对现有专利的侵权。

3、无效检索:被告侵犯对方的专利权时,检索其独权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每个技术特征是否分别被该专利优先权日前的至少一个现有技术公开,且存在技术启示,以组合这些现有技术,从而破坏该独权的创造性),若不具有创造性,该独权可被无效,以此类推,检索分析其他权利要求,以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对方专利,达到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目的以上三个是关于常见的专利挖掘类型,通过专利挖掘,能够尽早发现竞争对手有威胁的重要专利,便于企业进行规避,避免专利侵权风险。

没有公司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今天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我们知道如果要维护知识产权,最好还是要注册商标的。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个体经营执照的个人可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要个体经营执照副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商标名字得自己起,商标局不会帮你起名字的。

我们国家2016年共计注册了369.1万件商标,也就是平均一天一万件商标注册成功,2017年一季度商标申请量83.7万件。所以你想申请的商标名称或图形会可能已经被他人注册了,在注册商标前需要进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如果有在先的和你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你的商标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所以建议找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查询,并作出风险评估,选择成功率高的商标进行注册。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负责人的身份证;(二)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签约人身份证;(二)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经营者的身份证;(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四、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五、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商标注册花费的时间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16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2个月左右),实质审查(9个月),公告(3个月),发证(2个月左右)。

个人注册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得懂很多商标方面的知识,比如不能一样,不能有地名,文化等特殊名词,如中国,北京,端午,中秋等,正是因为商标谁也不敢保证能够成功,所以大家都是尽量交给专业的公司代办,成功率高,省心省事。

商标是什么?商标是品牌的物化,品牌是商标价值的真正所在。而企业字号则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同企业的标识。企业字号不是商标,两者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字号需不需要注册成商标呢?注意,很多企业在这事上吃过亏,很多企业慢慢做大了,字号有了知名度,也就具备品牌价值了。这时候才发现企业字号被人抢注了。

要回购得花不少钱,不回购辛苦积累品牌知名度,也就白搞了。在我们国家由于企业字号的保护力度很低,无论在商标法或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都没有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登记的禁止条件,加之企业名称与商标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查询中不能与商标进行联查(现有名称库中并未包含所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数据),名称确权过程中亦无公示、异议程序,因而善意或恶意地将他人知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登记的情况也合法存在。因此,大多数企业会考虑将企业字号注册为商标,以避免他人抢注商号为商标。

企业字号注册为商标的程序很简单,只要具备显著性,有一定的独创性就可以,并且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禁止性规定,就是有碍公序良俗的就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祝你成功。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购物、消费、信息等各个领域,这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域名保护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人以前的域名可以注册为商标吗?法律不明确。近日,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件,认定该域名为商标注册在先的阻止权。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先域名可以阻止商标注册,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先域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二是诉讼商标使用的域名主体部分;三是使用行为使人误认为是另一种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即原域名的保护范围应当由争议商标指定,其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与受域名影响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似。认为该商标与自己域名的主体相同,使用该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原有的权益。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后认为,域名网站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提供旅游搜索、整理等服务,具有一定影响。因此,有争议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上半年的规定,即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因此,裁定除服装设计外,应当保留争议商标,并宣布其他服务无效。杭州博客公司拒绝接受这一裁决,并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次,昆明知名公司又对争议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但是,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及其修订前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域名可以阻止商标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域名能阻止商标申请吗?在一定条件下,原域名可以阻止商标注册2001年《商标法》第31条规定,域名作为计算机等级结构的字符标志,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优先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从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防止商标注册的立法目的来看,与作品不同,域名与商标没有最直接的权利冲突。只有当域名能起到与商标相同的作用,并能指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时,域名才能与商标发生冲突。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域名才可以作为优先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防止争议商标的注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侵犯域名的条件,为域名成为商标注册障碍的情形设定了界限,即:一是使用的域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二是使用的域名的主体;三是使用行为引导人误以为是他人的货物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由于域名所依赖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或服务与争议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相似,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的混淆,也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与原域名冲突。

因此,原域名的保护范围应限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与受域名影响的商品或服务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涉案域名已被认定对司法判决有一定影响。诉讼商标与原域名的主体“happytoo”相同。本案涉及的域名主要从事和享有互联网旅游咨询服务的知名度,与传统旅行社不同。网站一方面为客户提供旅游安排,另一方面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浏览和搜索服务。网站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旅行社的服务进行逐一筛选和匹配,为相关公众提供互联网引擎搜索和匹配服务。因此,先验域名对旅游服务和搜索引擎服务都有一定的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的服务类别是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这类服务类似于搜索引擎等对涉案域名有一定影响的服务。

很容易使人们误以为他人提供的服务或存在的关联性。本案涉及的服装设计服务与域名差异较大,不易引起他人误解。因此,将商标注册在服装设计服务以外的其他类别,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31条上半部分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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