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可以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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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可以出租吗?

作者:云南祥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0 08:09:13

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想要谋得发展,需加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想要发挥商标的作用,首先要拥有一个注册商标,而昆明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重要方式。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因此会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商标注册的流程较为复杂,所以部分企业会选择商标租赁或商标转让的方式。听说过房子出租、舞台出租之类的,你听说过商标出租吗?成功注册的商标真的可以出租吗?为您解答!

商标注册有什么优势?注册商标可以租给别人使用,这种法律上是允许的。租赁商标不论是出租商标还是商标租用,都属于商标许可使用行为,除了租赁商标当事人双方需要签订商标租用协议,还要到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备案以抵抗善意第三人。商标租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出租给别人使用可以是一场双赢的合作,许可方通过出租商标获取金钱收益、更因此增长品牌商标的知名度;被许可方借助他人商标节省宣传开支、能更快打开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因而商标租赁即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权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合理运用可以使企业获益良多。

商标注册出租品牌建设,出租商标有什么条件?出租商标并没有什么特殊条件,只要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即可。但是当签订了商标租用协议并履行许可备案后,法律要求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出于对消费者对商标品牌的信任履行许可告知义务。

提醒您,如果违反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能会影响注册商标的效力。另外,为了保持商标对消费者的号召力,不因商标出租而损害商标价值,商标许可人应对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要自我保证。因此,一般合作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将生产工艺指导、产品质量监督等写到商标租用协议里。

通过商标出租的方式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是好事,但是毕竟商标持有人不是你,如果想要持有商标专用权,可以去购买商标,或者严格按照商标注册流程获取商标。

商标,现在是一个非常火热的项目,任何企业,任何个人,任何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注册自己的商标,商标,他是一个企业的象征,他是一个品牌的塑造的载体。他是我们必须要进行的一个重要工作,那么既然知道了昆明商标注册的重要性,那么,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呢,小编为你解答,我们是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欢迎致电咨询我们各类问题哦。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呢。

商标注册在商标局办理。那么既然商标注册在商标局办理,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呢,为什么不自己去办理商标注册呢。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商标注册他是一个非常专业,非常重要的工作。商标注册不能有半点马虎。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个代理商去办理。

商标注册代理商专业从事商标多年,在商标注册工作中肯定是非常有经验的,并且每年都会参加各类商标会议,可以及时的丰富自己的商标业务知识,并且,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他有自己的专业的团队,或者售后服务也是非常好,例如我司,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这个大家可以去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并且我们有专业的售前,售后服务,可以全程为你的商标注册服务进行跟踪,并且我们在与你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提供专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我们保证商标注册能非常顺利的通过商标局的审查,提高我们整体的商标注册率。

答:在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不少企业对是否注册第35类商标感到疑惑,企业主自己是商品生产厂家,认为既然已经为产品注册了商标,理所当然可以进行销售,为什么还要多花钱注册第35类销售方面的服务商标。由于广告公司、职业介绍所、药店等主营业务是通过第35类商标保护的,这里主要对其他行业企业注册第35类商标的必要性进行解析。

有这样一个例子:甲公司是生产制造A品牌糖果的厂家,仅注册了第30类的商标,享有在第30类指定商品上的专用权,A品牌糖果一直通过商场、超市等销售终端销售,随着企业做大,甲公司决定开直营连锁专卖店,而此时却发现市场上已经存在多家A品牌糖果店,经查为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第30类商标同一时间在第35类上注册了服务商标所开设,专用权为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等,乙公司虽经营多家A品牌名称的糖果连锁店,但店内并未销售任何甲公司生产的糖果。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开A品牌直营连锁店么?笔者认为是不可以的,乙公司可以用第35类商标权禁止甲公司开设A品牌直营连锁店。当然了,甲公司可以承诺永远不开专卖店,也可以说目前法院对于第35类的保护判决案例稀少,就要开店。那么问题来了,乙有商标,你又不能禁止乙开糖果店,乙一直这样销售,如果哪天乙的糖果店出售的糖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媒体会怎么报道呢?其负面影响有多大?以此类推,其他产品厂家需不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尤其是针对3503群组,不注册的风险就更大了。

对3503群组的商品:替他人推销,是否能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利益,历来都存在很大争议,从商标局2004年8月13日给四川省工商局的《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问题的批复》(商标申字[2004]第171号)到商标局2007年1月1日起对第八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重新修订,对原有的类别与项目都作出了相对应的增加与删减,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九版,到现在第十版的注释,我们都未见到明确说明该类用于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

目前全世界已有60几个国家将商场、超市标识纳入了分类表第35类规制范畴,并且已成全球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加入这一行列,对第35类商标的保护会更加明确,既然现在没有明确说明,又没有更好的保护商场超市专卖店的商品或服务,那就不需注册了么?

事实上,现在35类的商品注册申请量大得很,大多数都是为了安全起见,先占住35类。在花费较少成本的情况下,先占市场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试想如果这个类别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了,那你的损失又是多少呢?后继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又会耗费多少精力呢?如果他人同时或早于你注册35类商标,你又有多大把握使他的商标失效呢?因此笔者认为第35类商标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很有必要注册的。

1、变更昆明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同变更;

2、提交变更申请后,经过商标局受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给申请人发《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申请人需在限期内补正,而商标局也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被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经过核准后,变更证明只会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的商标共有人需要的,需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送任何书件的来往,所有书件都将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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